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团达标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达标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3.机构和人员规模 |
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 完成 □ 未完成 |
实用47人 |
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 完成 □ 未完成 |
实有4人 |
校级学生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 完成 □ 未完成 |
实用6个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为共产党员或共团员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呒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 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 0达标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味达标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选举产生。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9. 2019年10以来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þ 完成 □ 未完成 |
2020年召开生会换届大会,各院系均选派代表。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达标选举产生。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 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味达标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 完成 □ 未完成 |
|
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名称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组织群体。
第三条 本会在校党委指导下校团委领导下,以及各院(系)学生会和全校广大同学积极配合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 本会宗旨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担当学校与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广大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专多能的新世纪合格人才。
(二)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善于分析在校学生的思想状态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帮助同学们排忧解难,维护学生们的正当利益,向学生工作部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三)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与各院(系)学生会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四)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 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 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发展促进同学之间以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合作,并为宁职学子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六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生会工作守则: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学院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二)爱护和关心同学,团结向上,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意识。
(三)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各部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学生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各部接受主席团统一领导,成员执行负责人下达的任务,团结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四)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必须以学生会全局利益为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有意见或工作中需要其它部门协助的,先向主席或办公室提出,在开展例会时及时解决。
(五)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检查,充分体现整改意识。密切学生会与各院(系)学生会之间的关系,指导各院(系)开展工作,增强学生会工作透明度。
(六)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和公布各项措施制度,都应提前做出可行性分析,做好经费预算,书面上报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并在征得校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各部在新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必须作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例会时各有关负责人做好“上个月总结、下个月工作计划”汇报。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具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不受年龄限制、承认本会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积极采纳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晓本会有关事务,参加本会的各种组织;
(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进行监督、举报;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注: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一)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行使本会权利的最高形式;
(二)学代会由学生会召集和主持,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提议,并得校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干部同意,经校团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三)学代会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四)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讨论和处理关系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审议、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4.选举新一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干部;
5.讨论、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以下简称学生会)
(一)学生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二)学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干部出席;
(三)学生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结果须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四)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落实学代会做出的决议及有关重大事项;
2.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讨论决定校学生会主席团主席的任免;
3.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报告,领导监督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落实章程规定本会的基本任务;
4.研究决定学生会工作机构设置,决定各部门负责人。
5.批准聘用,解聘学生会干部。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学生会制定成员增补办法补足缺额。
第十五条 学生会日常工作由主席团负责领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人员名单
部门 |
职位 |
姓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年级 |
院系 |
是否存在挂科情况 |
办公室 |
负责人 |
王双星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是 |
杨玉宁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是 |
干事 |
司晓亮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否 |
王建国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余海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纪检部 |
负责人 |
冯雷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秦润润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郭韬 |
团员 |
男 |
2019级 |
软件学院 |
否 |
干事 |
苗心宇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史天翔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何佳欣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纺织与服装设计系 |
否 |
吴涛龙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何佳慧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田秉乾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王梦玲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是 |
计国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赵启胜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陈芋孜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马蓉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李庆祥 |
预备党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权益部 |
负责人 |
买铁东 |
团员 |
男 |
2019级 |
软件学院 |
否 |
杨琴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干事 |
罗瑞鑫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李婉怡 |
团员 |
女 |
2019级 |
艺术设计学院 |
否 |
汪涛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赵洁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纺织与服装设计系 |
否 |
实践部 |
负责人 |
罗雪 |
群众 |
女 |
2019级 |
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系 |
是 |
魏毅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干事 |
马海涛 |
团员 |
男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否 |
杨涛 |
团员 |
男 |
2019级 |
软件学院 |
否 |
李乐 |
团员 |
女 |
2019级 |
艺术设计学院 |
否 |
外联部 |
负责人 |
田波 |
团员 |
男 |
2019级 |
艺术设计学院 |
否 |
薛英杰 |
团员 |
男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是 |
干事 |
杨娜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杜渊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张平浩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文体部 |
负责人 |
祁娇娇 |
团员 |
女 |
2019级 |
商学院 |
是 |
张景岳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干事 |
马应保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魏文斌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是 |
鲁美鑫 |
团员 |
女 |
2019级 |
生命科技学院 |
否 |
张存明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工业工程学院 |
否 |
张杰 |
团员 |
男 |
2019级 |
商学院 |
否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由4个席位组成,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的开展工作;
5.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目前无不及格课程,且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并注意改进工作方法。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程序
遴选工作采用自我报名的方式。并附有本院系推荐优秀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表格。报名人员需填写“校级学生组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并附上一学年成绩单和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由学院团委盖章后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校学生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检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后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试的人员,校团委、校学生会将结合工作实绩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
六、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九条院级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校团委专题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加强对学生会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实践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加强指导和管理。学生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管理制度,公章管理、活动报批、对外联络、物资采购、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研学生会举办的工作例会和重要活动布置会,团委老师均参加,重大活动团委老师直接指导。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周小微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徐凯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