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 “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宁职团发〔2023〕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学院(系)评审和学校团委审议,择优确定了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如对候选集体和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团委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51-2135041,1779517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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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2023年度我校共青团优秀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
共青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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